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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学人员申请优惠:

一、办理广州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程序:

  • 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回国部提交相关材料;

  • 经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领导初审;

  • 报人事局审批;

  • 由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出证书。

以上工作需花费一至两周时间。

所需材料:

  • 护照复印件,验看原件;

  • 营业执照、股东登记手册或工作证明一份、验看原件;

  •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 国内外学历、学位证明或国外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外证书的翻译件(认可翻译机构翻译的),验看原件;

  •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认定审批表(一式两份);(可从http://www.gzscse.gov.cn/处下载

  • 工作证明一份;

  • 近期二寸免冠半身照三张。

 

二、申请留学人员安家费

程序:

  • 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回国部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 经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领导审批;

  • 报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

  •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书”;

  • 提供广州市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验看原件;

  • 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安家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http://www.gzscse.gov.cn/处下载

 三、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申请

 有关此类型经费的申报,广州市人事局将根据防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通知申报,申报重点:对广州市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对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及时间以通知为准,申报项目分为科研项目和小额资助两类,其中,科研项目经国家人事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再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进行资助。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人民币;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民币。小额资助视项目情意况确定。上报的材料一般包括:

1.申报留学生企业的主管部门申报函;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小额资助亦合作该表);(可从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下载)

3.及含有《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内容的软件盘一张(WORD格式文本)

4.申请小额资助的单位,按规定还须提交市、区(县级市)财政局或部门财务同意匹配经费的函(复印件)。

四、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申请办法

1.简介

创业资金是广州市政府为解决来广州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创业初期资金短缺问题而设立的,作为留学人员的项目启动资金。主要以无偿拨款或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使用。广州市科技局是创业资金的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是创业资金的监管部门,创业资金管理小组负责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验收,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创业资金资助的项目纳入市科技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并委托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或区、县级市科技局进行管理。

主要用途: 
· 支持留学人员以自己持有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在广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 支持留学人员在广州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实施的项目应是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能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 支持留学人员在广州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或第三产业。

2.管理文件

《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

3. 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对外科技合作处

4. 申请程序

申报流程:

  • 项目申报和初审:
    申请创业资金资助的留学人员需填报“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申报书所要求的附加材料,并经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或区、县级市科技局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科技局。

  • 项目审查:
    由市科技局审查申报材料,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实施项目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 项目论证:
    初审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正式撰写项目可行性报告。由创业资金管理小组聘请有关技术、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 项目立项及下达:
    项目论证通过后,经创业资金管理小组审定立项后,由市科技局会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项目经费指标,并与项目承担单位正式签定项目合同书。

  • 项目管理:
    创业资金资助的项目纳入市科技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并委托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或区、县级市科技局进行管理。

  • 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市科委组织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需编制经费决算报表(格式同“科技三项费用决算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市财局各一份。

    申报材料 
    《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项目申报书》

所要求的附加材料有:

  • 护照

  • 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书

  • 国外毕业证书

  • 国外证书翻译件(认可的翻译机构)

  • 营业执照

  • 股东名册

  • 验资报告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项目可行性报告

申报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中旬,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留学人员项目申报:由广州创业中心企业发展部受理,

联系人:许立春

电话:85514199          传真:87578719

email:xulc@ghti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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